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4件,涉及13个立法项目。
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要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代表议案办理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大代表的意见,结合委员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及时征求议案领衔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及相关立法进展情况的意见。2020年10月,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3件议案涉及的1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审,建议尽快审议通过
1.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议案3件。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已提请2020年6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我委积极配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抓紧开展草案修改工作,建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通过。
二、4件议案涉及的3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继续抓紧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按计划提请审议
2.制定粮食安全法的议案1件。
3.修改渔业法的议案2件。
4.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1件。
上述立法项目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各有关起草单位已经研究提出相关法律草案稿,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稿。我委已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有关工作,将进一步推动立法进程,促进代表意见的采纳。
三、17件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改进相关工作,解决议案提出的问题
5.修改农业法的议案1件。
6.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议案1件。
7.修改种子法的议案1件。
8.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7件。
9.制定农村水利法的议案1件。
10.制定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管理法的议案1件。
11.制定扶贫法的议案1件。
12.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议案3件。
13.制定肥料法的议案1件。
以上议案所涉及的立法问题,有的可以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时解决,有的可以通过制定或修改行政法规予以解决,有的可以通过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予以解决,有的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研究论证,目前可不急于单独制定法律。我委将在其他有关立法工作中对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继续予以重点关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