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4月15日,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截下。此事经微博等传播,数百名志愿者和10余公益组织赶往现场,造成交通混乱。经警方和动检所核实,这批狗的手续无问题。15个小时僵持和协商后,两家机构出资10万元将狗买下。
爱心救狗
更需捍卫法治
山东读者 李先梓
志愿者们的做法,有充分的情感理由,可以理解。然而,爱狗是一种爱心,尊重他人的利益和权利,则是一种责任。在关爱狗的同时,更应该尊重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只要不对狗施以虐待和虐杀,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便不能随便介入。正是在这一点上,救狗志愿者的做法值得商榷。
关爱动物的爱心人士,有自己的情感诉求。但正常运行的社会,也有自己的规则。这就是维护各个层次、有着各种需求的公民正常权利的法律。无论爱哪种动物,只要尚未被写进法律禁止宰杀,就没有为爱心而妨碍他人的权利。
救狗的爱心没有错,只是在救狗问题上,有比单纯救狗更重要的价值,那就是捍卫权利、捍卫法治。如果救狗的手段不在法治和权利范围内进行,那么,狗的权利无法实现,人的权利可能也会受到损害。
观念交锋
挑战社会管理
湖南读者 粟 海
“截车救狗”事件中价值的碰撞和观念的交锋,在某种程度上正体现了思想的多元,也佐证着改革开放以来“思想版图”的演进。
实际上,类似动物保护主义者这样新兴的群体,还有很多。社会管理者不能无视他们的存在,而应思考如何为这些群体提供制度化的平台和应有的社会服务。
就志愿者“截车救狗”事件而言,这体现了社会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认知的进步,也体现出在动物福利方面制度的缺失。也可以说,正是“进步”和“滞后”之间的差距,造成了这次冲突和碰撞的产生。
一车小狗的命运,因为爱狗的志愿者群体而改变。在网络时代,肯定还会出现更多的群体,或许还有观念截然不同的“肉食者群体”,观念的冲突必然会不断发生。能不能调和社会思想的不同,能不能增进社会的理性与和谐,能不能形成最广泛的共识,正是摆在社会管理者面前的时代考题。
动物福利
体现“消费感恩”
山东读者 王 艳
凡生命,都有不可亵渎的生命尊严及权利。作为人类普遍养殖屠宰的“食品性动物”,猪狗也不例外。可以为了“吃肉”而剥夺它们的生命,但却不能无视它们的生命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截车救狗”的志愿者们,不论其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终归反映出现实社会动物福利意识的缺位。
动物福利,可说是人道主义情怀的自发辐射,是消费感恩的心灵歌唱。从产业革命起到科技主导的今天,自然匍匐在人类脚下,仅成为供享用和支配的资源。看一棵树,想到的是能做什么建筑材料?看一朵花,不再关注这朵花的美,而是如果产业化能带来多大的利润……我们应该尽快从一味索取向回馈感恩转变,步入“消费感恩时代”。吃狗肉与尊重和保护狗的福利尊严并行不悖,正是消费感恩时代的要义。
(来源:人民日报 2011.4.21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