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在法学院各位领导和老师的支持下,经过短短3天的筹备,动物法治大讲坛第1期于文治楼515会议室顺利开展,探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草案二审稿)。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钱叶芳老师担任主讲人,郭少华老师担任主持人,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徐凯老师担任与谈人,来自社会法教研室和环境资源法教研室的10位研究生参与研讨,共计13人。
动物法部门是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部分,关系到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善良根基等人类可持续重大因素。遗憾的是,动物法研究仍然处于边缘状态,故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开动物法治大讲坛,以期借南湖之水,繁荣高校的动物法学研究。
钱叶芳教授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草案二审稿)为文本,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全面禁食决定》),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法理和价值理念进行了充分地阐述,主张废除漏洞百出的人工繁育制度和药用制度,处理好“保护”、“发展”和“利用”之间的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张明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全面贯彻《全面禁食决定》的精神;认为从法律逻辑上不应当将“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列入野保法的立法宗旨,但野保法的具体制度必须与动物防疫法充分衔接;同时,应当将“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的保护范围,真正地将“保护”之名落到实处。在具体制度的修改上,钱叶芳教授从野生动物检疫、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级分类管理、野生动物收容救助、野生动物表演、野生动物虐待、入侵物种交易和饲养、非法猎捕、公益诉讼八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与谈环节,郭少华老师从自身饲养宠物的经验出发,站在感性立场上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寄予厚望,又从理性视角分析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二审稿)》的保守态势。结合《湖北省动物防疫管理条例》的立法经验,郭少华老师指出目前野生动物保护立法上仍然存在很大困难。同时,郭少华老师分享了中国古代对于动物保护的理念和国外动物保护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认为野生动物的保护对动物的福利和人的福利有重要作用。最后,郭少华老师对野生动保护法的完善表达由衷的期望。
徐凯老师对钱叶芳教授的分享做出了点评,从法律文本的角度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范围和方式进行了类型化分析,认为野生动物保护要将积极性保护和消极性保护相结合,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上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在价值和利益进行平衡,最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期待。
在交流阶段,现场同学踊跃发言,表达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的关注,并从人工繁育制度的利益平衡到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的管理,从立法目的与立法内容的统一到法律责任的完善等提出疑问和看法,钱叶芳教授耐心解答同学们的疑问,深刻地启发与引导现场的同学。
郭少华老师作总结发言。她表示,现阶段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构建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还需要学界和立法者进行深入地思考。野生动物保护之路任重道远,希望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当中,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至此,动物法治大讲坛第1期顺利结束,在场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