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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
时间:2021-03-08 00: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1194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主要目标



























       1、保护生物多样性



2、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

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公约第一次取得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一部分的共识,公约涵盖了所有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把传统的保护努力和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经济目标联系起来,公约建立了公平合理地共享遗传资源利益的原则,尤其是作为商业性用途,公约涉及了快速发展的生物技术领域,包括生物技术发展、转让、惠益共享和生物安全等,尤为重要是,公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缔约方有义务执行其条款。
公约提醒决策者,自然资源不是无穷无尽的,公约为21世纪建立了一个崭新的理念――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过去的保护努力多集中在保护某些特殊的物种和栖息地,公约认为,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必须用于人类的利益,但这应该以不会导致生物多样性长期下降的利用方式和利用速度来获得。基于预防原则,公约为决策者提供一项指南:当生物多样性发生显著地减少或下降时,不能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作为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这种威胁的借口。公约确认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实质性投资,但是同时强调,保护生物多样性应该带给我们环境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显著回报。

主要机构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缔约方大会(COP),它由批准公约的各国政府(含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组成,这个机构检查公约的进展,为成员国确定新的优先保护重点,制定工作计划。COP也可以修订公约,建立顾问专家组,检查成员国递交的进展报告并与其它组织和公约开展合作。COP可以从公约建立的其它机构获得专业知识和支持,如: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SBSTTA)
SBSTTA是由来自成员国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它在向COP提供科学和技术问题建议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资料交换所机制
是基于因特网的促进科技合作和信息的网络。
秘书处
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与联合国环境署紧密联系,主要职能是组织会议、起草文献、协助成员国履行工作计划、与其它国际组织合作,收集和提供信息。此外,COP在其认为适当时可成立专门委员会或机制,COP于1996至1999年间成立了生物安全工作组,并成立了土著知识和地方社区工作组。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副执行秘书:David Cooper。 
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发展中国家在开展与公约有关活动时可以从公约的财务机制中获得资助,如GEF。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世界银行支持的GEF项目在四个对全球环境具有重大作用的领域促进国际合作并提供资助: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气候改变、臭氧层耗竭和国际水资源的衰竭。到1999年末,GEF为120个国家的生物多样性项目提供了近10亿美元的资助。

履行义务    生物多样性公约作为一项国际公约,认同了共同的困难,设定完整的目标、政策和普遍的义务,同时组织开展技术和财政上的合作,但是,达到这个目标的主要责任在缔约方自己。私营公司、土地所有者、渔民和农场主从事了大量影响生物多样性的活动,政府需要通过制定指导其利用自然资源的法规、保护国有土地和水域生物多样性等措施发挥领导职责。根据公约,政府承担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义务,政府必须发展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并将这些战略和计划纳入更广泛的国家环境和发展计划中,这对林业、农业、渔业、能源、交通和城市规划尤为重要。公约的其它义务包括:

1、识别和监测需要保护的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
2、 建立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促进该地区以有利于环境的方式发展;
3、与当地居民合作,修复和恢复生态系统,促进受威胁物种的恢复;
4、在当地居民和社区的参与下,尊重、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传统知识;
5、防止引进威胁生态系统、栖息地和物种的外来物种,并予以控制和消灭;
6、控制现代生物技术改变的生物体引起的风险;
7、促进公众的参与,尤其是评价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开发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
8、教育公众,提高公众有关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保护必要性的认识;
9、报告缔约方如何实现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处理议题


1、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措施和激励手段;

2、遗传资源的获取;
3、包括生物技术的技术取得和转让
4、技术和科学上的合作
5、影响评估
6、教育和公众意识
7、资金来源
8、 履行公约义务的国家报告
缔约国大会
深入考虑的内容
第1次一般性会议(1994)
财务机制指南,中期工作计划
第2次一般性会议(1995)
海洋和海岸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获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安全
第3次一般性会议(1996)
农业生物多样性财务来源和机制,鉴别、监测和评价,知识产权
第4次一般性会议(1998)
内陆水域生态系统,执行公约的总结,公约第8条j款和相关问题(传统知识)
第5次一般性会议(2000)
旱地、地中海、干旱、半干旱、草原和热带草原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含旅游业),遗传资源的获取
第6次一般性会议(2002)
森林生态系统,外来物种惠益共享,2002-2010年战略计划
第7次一般性会议(2004)
山地生态系统保护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
第8次一般性会议(2006)
具体执行对转基因生物进出口的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体的健康不受潜在的威胁
第9次一般性会议(2008)
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
第10次一般性会议(2010)
制定未来十年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战略计划,合理利用生物资源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2019年9月5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2020年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举办。本次大会的主题为“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迎接即将在中国昆明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科普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寻找城市守望者——城市生物多样性征集活动”。  芒果TV自制综艺《小小的追球》在昆明收官,以大会为内容进行录制,成功在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档保存兰花植物,并在滇池采集生物样本进行水质检测。在毕业典礼上追球团因为采集生物样本,关注生态环境多样性,获得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  宣传大使的称号。 
2020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原定于2020年10月15日至28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约秘书处各项准备工作均总体延迟,大会今年无法如期举行。中方与公约秘书处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协商新会期,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同期举行《生物安全议定书》《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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