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乡村)科学管理流浪动物,减少流浪动物造成的损害,才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长远之计。
文/本刊记者 韩丹东 本刊实习生 关楚瑜
9月8日,浙江海宁一男子称流浪狗吓到自己小孩因而割伤狗舌头的视频引发热议。10日,海宁警方通报称,该狗系无主狗,被指多次在该区域追赶攻击路人。男子发现此前该狗曾追赶攻击其儿子,遂持械将该狗打死。警方对该男子的不当行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近年来,流浪动物越来越多,如何对待成了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有的人认为流浪动物可怜,能喂点就喂点,有的人则认为应该科学对待,抓捕节育后再放归,有的人则认为流浪动物可能会携带病菌甚至攻击人类应该捕杀…… 流浪动物确实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流浪动物的泛滥暴露出了什么问题?被流浪动物咬伤应由谁来赔偿?该如何治理?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展开了调查。
捕杀并非解决手段居民在小区散步时,经常看到流浪动物的身影,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小区甚至出现流浪动物成群的情况。四川成都的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流浪猫到处乱窜,而且呈越来越多的趋势,她所熟悉的一只今年就已经生过好几窝了。“这两年小区里喂流浪猫的人很多,其实我觉得带流浪猫去做绝育或者找人领养才是对它们负责,不要让它们越生越多,不然遭其他业主反感向物业投诉的话,物业只会将它们捕杀,最后还是害了这些流浪动物。”高女士说。 随着业主投诉越来越多,高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不得不定期捕杀这些流浪动物,在捕杀时物业会提醒业主看好自己的小孩和宠物。“可是谁会提醒流浪动物不要去伤人和损害业主的物品呢?”高女士无奈地说道。
山东青岛的林心(化名)所住小区有一位热心阿姨,她每天都会在固定时间和地点喂流浪狗,于是小区里投喂点聚集了越来越多的流浪狗。据林心介绍,这些流浪狗大部分都是被遗弃的,吃喝不愁之后就开始交配产子,小区里的流浪狗数量在半年内由原本的10只突增到30多只。“其实想象一下就能知道,这么多只狗半夜一起叫唤有多扰民。所有的成年流浪狗白天在小区门口附近活动,经常导致路上行驶的车辆急刹车,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林心说。 为了让这些流浪狗都能有一个好归宿,林心开始和姐姐一起自发救助这些流浪狗,包括送它们去做绝育,送去救助站寄养,帮流浪狗找领养人等。据林心介绍,她每个月用于救助流浪狗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现在小区基本没有什么成年狗了,只剩下几只幼狗。林心告诉记者,她也曾发现有人在晚上捕杀虐待流浪狗。这些流浪狗有的失踪,有的死在大街上……“他们伤害流浪狗的理由很简单,要么是妨碍他们生活了,要么是他们嘴馋了。”林心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表示,每个国家都有流浪动物,流浪动物主要来源于遗弃、走失、繁殖。遗弃是主要原因,包括家庭饲养遗弃、地下繁殖过剩遗弃、宠物店遗弃等,因遛犬不牵绳或者散养造成的走失也是一大原因。钱叶芳说,在我国,由于没有实质性的法律禁止或者惩治遗弃,养犬管理执法不到位,地下繁殖无人过问,犬猫饲养和繁殖处于失控、无序状态,故而导致流浪动物数量越来越庞大。
根据《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宠物与流浪动物数量成正比关系。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流浪猫数量达5300万只,流浪狗数量达4000万只,数值逼近宠物猫狗数量。为了减少遗弃动物的情况出现,钱叶芳带头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海天社区推行了一种“海天模式”,即通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社区公约,探索自下而上建设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之路。她们挨家挨户上门登记养宠物情况,用来建立社区动物档案,若有动物被遗弃,便可快速找到原主人。
流浪猫狗有何隐患?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项方亮说,扰民是一方面,流浪动物的泛滥还会对社会治理以及生态环境造成隐患。因为流浪猫和流浪狗容易传播疾病,而且任由其繁殖会破坏生态环境,还有部分性情暴躁的,甚至会攻击人类。
各地相继出台相关举措 安徽马鞍山一小区在治理流浪猫上的举措,值得借鉴。该小区的业主林洁(化名)告诉记者,之前小区里面有20多只流浪猫,而且大部分还是母猫,也有不少的小猫崽。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比较多,他们组织把这些小猫崽送给别人领养。现在小猫崽都被领养完了,一些业主又联系物业,一起抓这些母猫去做绝育。“做绝育的费用由物业出,小区里面爱猫人士也有很多捐款的。物业请宠物医院的人来抓捕这些猫,绝育完再放归小区。为了此事,业主和物业还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林洁说。现在林洁所在的小区仅剩10只流浪猫,并且都已绝育。小区还设立了固定的喂猫点,物业专门贴了牌子,方便业主放置猫粮。TNR(Trap-Neuter-Return),即抓捕-绝育-放归,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人道、最科学有效控制流浪猫数量的方法。TNR不仅可以防止流浪猫过度繁殖,减少流浪猫因发情嚎叫扰民现象,也可以降低流浪猫患病风险。林洁所在小区的做法其实就是采用了这种方法。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各地在治理流浪狗问题上也做过一些努力。今年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出了一款名为“深圳养犬服务”的小程序,市民可以在小程序里进行失踪宠物狗登记寻找、流浪狗领养和宠物狗饲养咨询等。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被收回来的流浪狗会被收治中心饲养和管理,定期检查、打疫苗,直到它们找到领养人。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养犬服务小程序还有很多。例如,广州市公安局出台的“广州养犬服务通”小程序内也同样有寻狗和领养流浪狗的服务。今年7月,宁夏隆德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流浪狗专项整治的通告。通告称,对流窜在街头巷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的流浪狗进行捕捉,集中收治;同时对辖区内圈养狗摸排登记,落实圈养措施等。自2020年12月,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全国流浪动物救助联盟平台成立,截至今年8月10日,累计联盟成员共计44家,如宁国市流浪狗救助收容站、上海倪阿姨流浪狗基地等。
被咬伤找谁维权 近年来,被流浪动物咬伤的事例很多。由于流浪动物没有主人,如果不小心被它们咬伤多半无处说理,只能自行处理。2021年9月,来自山东的王女士和朋友临时起意想在小区里抓只野猫来养,在居委会阿姨的帮助下用网兜抓到了一只。但由于王女士和朋友都没有抓猫经验,她们并没有携带猫咪专用箱,而是临时采用塑料袋装小猫。回到家直接被抱出来的小猫因受到惊吓咬破王女士的食指。王女士不得不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一个月左右时间内总共打了5针,医疗费用近2000元。伤口一个星期才痊愈。王女士的父母原本对领养野猫持中立态度,但在女儿被咬伤后坚决反对。小猫几天后再次回到流浪状态。去年11月,北京的李女士在上班途中看到一只流浪狗被车撞了,于心不忍的李女士便下车将流浪狗挪到路边以免其再次被撞。然而,在此过程中李女士被受到惊吓的狗咬伤。她不得不在3个伤口处各打了一针免疫球蛋白,还在肩膀处打了狂犬疫苗,后续李女士还打了4针狂犬疫苗。有时候,长期投喂人还会承担责任。据报道,快递员小王被小区内一流浪狗咬伤右腿,后不得不住院治疗5天。经查,小区业主陈女士经常给该流浪狗喂食,并为其搭建了一个简易狗棚。小王知情后便找陈女士协商赔偿,但是陈女士表示只是出于好心喂养,其并非饲养者或管理者,不同意赔偿。小王于是将陈女士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陈女士赔偿小王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余元。
那流浪动物攻击或者吓到他人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流浪动物伤人,长期喂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钱叶芳表示,流浪动物对人造成损害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害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还有一种是无主流浪动物致人损害,如果判决投喂流浪动物者承担赔偿责任,则存在无法律依据、抹杀恻隐之心、摧毁社会的善良根基等的争议。基层社区(乡村)科学管理流浪动物,减少流浪动物造成的损害,才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长远之计。 此外,钱叶芳认为,流浪动物的最大危害是可能传播狂犬病,这是可以100%预防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研究显示,如果一个地区70%以上的犬只注射了疫苗,该地区的犬只就会形成免疫屏障,从而有效防止狂犬病病毒的传播和扩散。
流浪动物治理任重道远 流浪动物越来越多,暴露出了哪些问题?钱叶芳表示,流浪动物的大量存在和其恶劣的生存环境,暴露出我国伴侣动物保护法缺失、执法机制不健全、民众缺少对生命的敬畏感等深层次问题。 从目前大政策来看,流浪狗和流浪猫要逐步清除,那这个“清除”是否有可能实现呢?“如果全面清除流浪猫会导致鼠患,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流浪狗因存在狂犬病隐患,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行抓捕收容制度,以期达到清除目标。但是,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狂犬疫苗注射计划,或者制定TNR方案,让流浪犬自由穿行在社区街道。”钱叶芳说。1980年11月,《卫生部关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通知》出台,《家犬管理条例》是该文件的附件之二。该条例禁止在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养犬,并规定“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1998年,《家犬管理条例》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野犬;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养犬的管理,捕杀狂犬、野犬。 “上位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均没有赋予政府部门无差别抓捕流浪犬的权力,只规定对包括犬类在内的染疫流浪动物采取隔离、捕杀等措施。对上位法的违反不但没有达到防治狂犬病的目的,反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钱叶芳说。项方亮认为,目前关于涉宠的法律主要是动物防疫法,虽然有了初步规定,但是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强化。对于治理流浪动物的问题,钱叶芳表示,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比如通过强制免疫计划、收容救助制度和TNR措施来科学、人道地对待流浪动物,即达到了消灭狂犬病的目的,也普及了尊重生命的理念。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流浪动物交由基层社区(乡村)处理,如何做到科学、文明、人道,达到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任重道远。
“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弃养行为,立法必不可少,遗弃入刑是国际立法通例。在缺失国家法的情况下,民间法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即,通过乡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约定不遗弃不虐待,设定公共道德底线。”钱叶芳说。
作者|本刊记者 韩丹东 本刊实习生 关楚瑜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
刊期|2022年10月上期(总374)
编辑|周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