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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动员困境
时间:2023-12-06 11:53:00 发布者:陈宇奇 张梓琳 浏览次数:245

社区动物自治: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动员困境

作者:陈宇奇 张梓琳

小编引言:

当前,与动物保护与管理相关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面临着政策方面的困境。例如,民政系统没有将动物保护和管理列入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范围,导致社区社会组织难以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难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社区等多方的合作、共建。当然,除了宏观的政策环境外,救助群体组织性弱、能力结构不匹配、观念错位等也是社区社会组织备案面临的主要障碍。本文作者通过实地调研与线上访谈,从组织建设的角度梳理了当前社区行动者面临的典型困境,并建议应当依托枢纽型或平台型组织的力量,不断赋能社区行动者,帮助其完成身份、角色的转变。






一、背景:在流浪动物问题上,社区实践成为共同的探索方向。
      2020年动物防疫法修订以来,管理流浪犬、猫的权力被下放到街道。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于2021年所做的研究(详见文章底部“阅读全文”)发现,动员各个社区的在地志愿者力量,管理好本社区内的流浪猫、约束及规范不文明养犬现象等,能够有效改善社区动物的处境,从源头预防居民矛盾的产生、减少末端执法力量消耗,将城市流浪动物化整为零。在这其中,备案动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志愿者以一种门槛更低的方式,为有心介入社区动物事宜、改善动物生存环境的行动者提供了一个合法的身份。成为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意味着要求社区、物业支持的合法性,也意味着调动更多社会资源(例如物资、资金等)的可能性。
      基于对社区自治的认可,笔者于2022年底至2023年初发起一项针对“想要为社区动物做点什么“的问卷调研,回收有效问卷127分,其中超过95%(122/12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社区内成立一个居民自组织有利于改善社区猫的处境,87%(111/127)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有这样一个组织,ta愿意加入。对其中的13位进行电话访谈后,可以看出,对于社区的行动者而言,社区动物自组织意味着:1)系统、科学的常态化管理;2)”附近“的伙伴和行动力;3)资源共享、风险共担;4)公开的行动和倡导。与此同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社区动物自组织可以有不同的发展形态。
      海天动文会作为备案(由街道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成立迄今3年,从一开始争取地面上可通风安置场地的艰辛,到如成立动物居委会、进行居民养宠摸排、举办社区动物日活动等,其不断深化“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业委会-物业-社区/街道“四方共建模式。然而,我们还未见到第二个海天。这种模式是否具备被复制的潜力,其推广的挑战何在,是我们希望探索的问题。
二、 “希望复制”与“难以动员”之间:社区行动者面临的真实挑战是什么?他们对备案有什么样的看法或期待?
      2023年8月,我们从“动物文明社区备案群“(一个专为推广海天模式,即鼓励备案动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微信群)中联系了四位成员进行线上访谈或线下走访。其中二个为社区行动者,已备案或筹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二个为市级动物社会组织负责人,认可社区自治的方向并有所尝试。现将访谈关键信息整理如下:
案例一:H市社区救助人,自2022年起筹备备案社区组织。

现状:

  • 投喂、救助居住小区的猫,同个社区(不同小区)还有另一个已知的投喂人
  • 送养困难,无法对不负责的领养人形成约束
  • 同社区有人讨厌猫,会撤走投喂的碗。物业不管,劝不要喂猫。
  • 去年年底围绕一只重伤的猫,拉了一个筹备备案的群,并且相关材料都已准备齐全。但是由于缺乏与街道、社区沟通的经验,迟迟没有推进。群内的年轻人有一半都离开H市了。

需求:

  • 为猫创造安全的环境,在考虑到乡郊找一个租金便宜的场地安置社区的猫。

对备案社区组织的态度:

  • 备案后有管理者的身份,“有权力介入”社区动物相关的事务(在面对伤害猫的行为时有一个身份可以质疑).
  • 希望有“能说会道”的人过来帮忙与社区沟通,“力不从心,靠我一个人很难说服他们。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敢去。” 
  • 后来这个想法就越来越淡,觉得备不备案无所谓了,“弄了也没人帮我,不弄我也是这样喂。”

案例二:H市社区救助人,2022年备案社区社会组织

现状:

  • 投喂、救助居住小区的猫(本社区其他小区由其他投喂人负责),有2人帮忙。
  • 物业提供了一间闲置的地下室,用于猫的安置。
  • 同社区有人打猫(备案组织后又停过一段时间,后来又重新出现)。
  • 救助费用高,团队内耗严重,就行动策略与目标无法达成一致。

 需求:

  •  做好救助和绝育,为社区猫创造安全环境。
  • 摆脱原团队成员的指控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备案社区组织的态度:

  •  备案后可以以协助社区管理动物的身份做事情,但是现在由于与原团队成员关系紧张,工作受到阻碍。

案例三:N市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摸索本土化“四方共建”

现状:

  • 早期协助政府搭建文明养宠相关公众号,内容涉及文明养犬宣传、办证、宠物资讯等。
  •  运营过程中随着救助行动的开展,逐步将当地宠物医院纳入合作范围,经沟通达成共识,流浪动物的救助和绝育费用将可以享受60%的优惠。
  •  通过市级组织申请到的物资与资金等会分配给各基地、各社区救助人,有领养平台,专注送养
  •  2018年的尝试在某个社区开展多方合作,当时并没有清晰的“四方合作”模式的概念。已经推动到组织在社区正式备案。但后续因为组织内骨干维护人员离开、社区书记调动、物业更换等原因,组织发展停滞。
  •  已经帮助20多个社区救助人进行过沟通,大多数不了了之。      

对备案社区组织的态度:

  • 认为四方共建的模式可以深化,想要在N市本地打造一个走通全链条的样板。设想通过以下步骤逐步推进:

1) 搭建可靠的社群基础:链接救助人,了解救助人的需求和困难,给予救助人实际的支持。通过救助人链接社区,推动四方共建,推动社区议事机制。

2) 打通关键支点:项目争取多方合作和得以推进的关键在于优先取得业委会的支持(此处暂时不讨论部分社区业暂时不讨论部分社区业主和业委会出现明显矛盾的情况)。通过业委会的支持和同意,能够最大程度上争取到社区的认同(社区害怕居民反对),否则可能出现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突然出现反对和质疑的声音。

3) 推动社区协商机制:通过推动居委会、物业、派出所、社会组织和业委会开展研讨(议事会)。

4) 项目落地:逐步在社区推动救助、领养和文明养宠等行动。

案例四:P市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以面带点。

现状:

  •  目前机构主要是采取配合个人做救助、配合社区群护的方式开展行动。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推进工作,线上运营十个500人的微信社群,开展动保和领养宣传,当社区或个人需要线下抓捕时,可以联系到合作医院。领养救助相关事务已经形成标准化的流程。
  • 曾经配合政府进社区抓捕流浪犬,实为散养犬只,主人直接不要;在P市社区猫TNR还不是很普遍,恒大某社区有TNR案例,但远没有到与社区、物业共建的程度。
  • 机构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生命教育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沟通上,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同时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依托救助基地,进行救助物资的筹集和支持。
  • 依托宠物医院作为“城市领养站”、“紧急救援/抓捕支持站”,配合支持各个社区的救助人。
  • 目前正尝试和民政局沟通进入各个社区驻点(三融三共),由民政局牵头,社会组织对接街道办与社区,合作维度多,依据具体的社区需求和支持会有不同,可能是生命教育,可能是文明养犬,也可能是社区动物治理。
  • 不介入具体社区居民矛盾,有投毒、捕杀等行为会出面提供法律支持,各社区行动者需要时可获得协会盖章的会员证明,即可获得合法的社会组织成员身份进行交涉。

对备案社区组织的态度:

  • 注册社会组织难,街道备案能够为参与动物管理和保护提供合法身份(政府应是主导的角色,社会组织提供配合),是非常有用、必要的工具。
  • 认同城市动物管理需要落实到社区,发挥群护人的力量,一个城市基地消纳不了那么多的动物,社区自治能够化整为零。
  • 由于已经有市级注册社会组织存在,合法性问题解决,目前还是以在各社区培养市级社会组织志愿者的模式介入社区治理,未有孵化社区内组织的计划。
三、 “备案”作为策略而非目的:组织形式服从于实际需要,才能够有效运作。
透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关于“备案为何难以动员”的初步印象。
      1) 需求错配:大多数社区行动者困于资金、人力、场地的挑战,寄希望于“备案”能够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然而“备案”最直接解决的实际上是组织合法性的问题,倘若备案后仍然是孤立无援,难免带来对于“备案”的幻灭,认为毫无实际用处。换句话说,行动者如果能够善用“合法性”的优势,如组建稳定的团队、开展宣传与倡导、举办社区活动,备案便会大有用处。另一个例子是案例四中,从受访者的视角来看,由于她所负责的P市市级动保协会是民政注册的社会组织,能够为该市社区救助人提供合法身份与社群支持,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便不再必要(或不是当务之急)。
       2) 缺乏支持:即便真的看到了备案带来的好处,行动者也可能因为能力结构的缺失而难以推进。譬如案例一、案例四中所示,“和社区沟通备案”已然对许多行动者构成挑战。而备案后如何在团队内部达成共识,出现矛盾如何解决,如何找到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的价值交换点,都是大多数因恻隐之心而对动物伸出援手的人不具备的能力。
       我们需要认识到,从促进动物保护的角度而言,“社区备案”只是“社区动物自治”工具箱中的众多工具之一。正如案例三当中的受访者言:“其实社区里边备案是非常简单的,(反倒是)备案之后各方承担的压力非常大。…… 如果绝大多数业主支持,哪怕不备案,做得也可以。备案与否不是整个事情的核心,但是到了需要备案的时候,就一定要去备案。”如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条件选用策略和工具,才是根本的问题。譬如案例三与案例四中,N市与P市的市级动物保护组织选择了不同的策略,前者计划打造一个本市的“四方共建”样板、扶持一个社区内生的社会组织成长,后者则选择以市级组织与市民政局直接合作,开展各种“进社区”活动,在全城依托宠物医院设立支持站点,培育各社区作为市级协会志愿者的在地力量——二者都看重社区治理的价值,却采取了不同的路径。笔者初步假设与城市的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居民观念意识都有关系,但具体影响因素为何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 如何更好地使用“备案”策略: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需要重视对于行动者的能力建设。
      从“救助”到“管理与保护并重”,身份角色的转变对社区的行动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笔者将社区动物自组织的发展粗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个人自发行为:聚焦于“如何救助眼前的动物”;第二阶段是团队意识启蒙,雏形自组织出现:开始思考如何解决资金、场地、人的持续性问题;第三阶段是官方认可的合法组织,除了救助、宣讲等具体事务之外,核心骨干需要更多地考虑组织运营层面的问题,即如何运营好一个社会组织,构建良性的内外互动,以及更多地从社会问题的视角思考问题,业务也从救助、绝育延展至教育、倡导等。
      正如本文第一、二部分的调研揭示,许多社区行动者还停留在第一、二阶段或处于一二之间,缺乏“救助”到“管理与保护并重”的视角转换,更缺乏运营社会组织的相关能力建设。如何依托当地枢纽型或平台型组织的力量,支持行动者的能力建设,或许是解开“社区备案动员困难”问题的关键所在。结合访谈所得信息,我们勾勒出一条可能的动物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路径,仅作参考。
  1) 选择具备共建自治土壤的社区:社区支持、没有激化的居民矛盾、有稳定的核心骨干力量。
 2) 陪伴式孵化:针对社区行动者开展能力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举办线下社区议事会(获得业主支持)、应对突发事件等。
  3) 组织化运营:形成成熟的模式后,试图实现跨越社区书记任期、物业变动、核心骨干换届的持续运营。

      我们也需要看到,即使是市级动物保护社会组织,其核心成员也往往在10人以下,其所能调动、分配的社会资源与精力都很有限。它们是否具备足够的能量孵化或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以及是否将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当作优先的工作,都是另一个问题了。至少我们意识到,复制绝非易事,想要短时间内广泛地推广某一模式,最终必然是形式大于内容,沦为空壳,而要想夯实社区自治,如何给予社区行动者切实的支持、陪伴其个人与组织能力的成长永远是项目设计的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