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之际,我们诚挚邀请您参加于2019年12月22日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讨会”。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生命伦理研究所、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首都爱护动物协会、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行动亚洲生命关怀能力发展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千手公益·素爱生命”义工队协办。
目前在我国,未成年人直面的暴力,除了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网络游戏及影视作品等呈现的暴力,还有一类特别严重却未被社会所重视——对动物实施的暴力。在我国,由于特殊的法律环境,虐待动物正逐渐走向产业化,由十几年前海外色情产业的附属品变成目前主打国内市场的暴力影像的贩卖。国外有研究发现,将近一半的强奸犯和1/3的对儿童性侵的罪犯在青少年时期都曾虐待过动物,42-52%的校园枪手都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也显示,有70%的少年犯因受网络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等几类严重犯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网络传播动物虐待图片、视频等信息的现象愈加严重,直播中时常会出现虐杀动物的视频,甚至形成了网络定制、贩卖该类视频的隐秘产业链。施虐者、观看者、模仿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越来越低龄化、组织化。
鉴于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严重毒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目前处于缺失法律规制和法律责任的状态,而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仍然没有提供应有的法律对策。“未成年人保护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讨会拟在未成年人保护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讨基础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本次会议研讨结果及其修改意见将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
1、我国儿童身心所受伤害和毒害的情况及其危害;
2、我国虐待和残害动物以及对动物的暴力行为对儿童心理发育的负面影响;
3、残害动物行为及其商业化对社会的影响;
4、爱护动物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义;
5、《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暴力应该包括对动物实施的暴力;
6、向未成年人传播暴力信息的行为如何处罚;
7、虐待或遗弃动物应当列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8、如何在校园里或教学环节中避免未成年人直面暴力;
9、《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10、其他相关议题。
时间
2019年12月22日全天
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500会议室
(1)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
(2)会议期间的餐饮及特邀嘉宾的住宿和交通费由会务组承担。
(3)一般与会者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未成年人保护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讨会
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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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回执电子版发至邮箱wflfree19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