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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进步| 徐州市人民政府做出有关狗肉问题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法治政府的表率
时间:2025-10-28 21:22: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774

据悉,志愿者因对徐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吴某某同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书》不服,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依法于2025年7月3日予以受理。


案件审理期间,复议机关依法听取申请人意见。该案经延期审理,于9月30日已审理终结。


徐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2025]徐行复第 453 号),认定被申请人在案涉答复意见书中告知申请人“犬只产地检疫规程国家尚未出台”,属于明显错误,事实不清,内容不当”,从而做出“撤销被申请人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书》,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的决定。


这是法治政府应有的严肃对待法律的态度,徐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了表率,其他地方政府应当学习徐州市人民政府的法治精神,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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